古村被毁民间环保组织状告政府 文物违法执法有待加强

时间:2015-10-22    来源: 中国文化报    作者: 中国文化报

摘要:中院递交了马固村5处不可移动文物被拆毁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材料。 10月16日,郑州中院就此案正式出具立案受理通知书。该案成为河南第一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,亦是国内首个人文遗迹(文物)保护的公益诉讼。而该案能获法院立案,也是我国司法第一次将人文遗迹(文物)保护纳入环境公益诉讼范围。

  中院递交了马固村5处不可移动文物被拆毁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材料。 10月16日,郑州中院就此案正式出具立案受理通知书。该案成为河南第一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,亦是国内首个人文遗迹(文物)保护的公益诉讼。而该案能获法院立案,也是我国司法第一次将人文遗迹(文物)保护纳入环境公益诉讼范围。

  “首先要有一个月的公示期,然后是举证质证,预计年底将正式开庭。”中国绿发会副秘书长马勇说,该案获得法院立案,对推进我国人文遗迹(文物)保护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,对同样的违法行为具有警示意义。

  郑州多处历史文化遗存已消失

  据媒体报道,2011年公布的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名录中,郑州上街区有1061处文物列入其中,如今,记者发现,在郑州,类似马固村的文物拆毁并非个例。在大拆大建的城镇化建设中,郑州许多历史文化遗存已消失。

  2011年3月17日,郑州市第一批“城乡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规划·中心城区保护名录”公布,32处近现代建筑列入其中。4年多过去,郑州国棉三厂办公楼西配楼受损严重,另有5处建筑已被拆除。

  2012年8月,位于南顺城街和大同路交叉口的省武警总队干休所礼堂被拆,该礼堂是郑州市为数不多的革命建筑。目前,原址上是一座已投入使用的办公楼。

  2013年,郑州南乾元街75号院被拆。该建筑建于清末民初,建筑风格中西结合。当时,有政府工作人员表示该建筑会择地重建。但记者走访了附近居民,均表示对重建不知情。

  2014年4月,郑州铁路局六号楼被拆。该建筑楼体是一座苏式风格的小楼,为中国传统的坡屋顶形式。在原址上建设的是生产调度指挥中心大楼。目前大楼主体已经完工。

  除了被拆毁的,还有一些经过社会各界努力后得以部分留存的。2011年3月,郑州国棉三厂办公楼被确定为郑州市文保单位。然而2012年2月,国棉三厂办公楼西配楼被开发商趁着周六日偷偷施工并破坏,这引起了多家媒体关注。当时,本报还曾对此进行报道。事后,迫于多方压力,郑州国棉三厂被拆毁的范围才没有进一步扩大。

  城建与文化融合需要时间与实践

  目前,郑州已探知文物遗存6000余处,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4处80项。而千年古村马固村被拆再次敲响文保警钟。如何保护它们?如何让违法后果的追究更清晰、严厉?如何让文保法规发挥应有的作用?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这起全国首例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案,给了民众很多期待。

  根据《文物保护法》,“擅自迁移、拆除不可移动文物的,尚不构成犯罪的,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责令改正,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,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资质证书。”除此之外,《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》规定,“危害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的建筑物、构筑物,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处理。”

  在民间文保志愿者彭保红看来,期待政府依法惩处基本不可能,因为很多时候,拆掉文物的往往就是政府部门自己。

  郑州市文物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也称,我国文物保护的政策性和专业性都很强,但在现实中却缺乏有力的监督,使很多地方主政官员打起了“擦边球”。而开发商、社会甚至政府职能部门自身,对于保护和开发的界限很模糊,具体操作也缺乏正确规范,导致了执法难严、违法难究。

  “历史文化遗存是可以触摸到的历史的,它是城市的记忆,是一种文化的传承。而经济利益应该与保护这些历史遗存相协调,我们应该认同这种理念。只有如此,政府在保护它们时才能制定长远规划,引导开发商进行科学合理的开发。”上述这位专家表示。

  今年的9月8日至14日,郑州市政协组成了历史文化保护考察团,赴天津、包头、哈尔滨进行考察。组成人员有郑州规划、文物、城建等单位主要领导。而考察结果让大家感慨:郑州需要学习的地方还有很多。

  “这也提醒郑州的决策者重视文化对郑州的意义,考虑怎么将城市建设与文化融合。这是个大课题,需要时间与实践。”该专家表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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